关于加快民和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民和县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青海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青政〔2014〕71号)精神和市、县委关于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重大意义
电子商务作为以互联网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型经济业态,是当今新兴战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贸易发展的重要方式,是对传统商务的重大变革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选择。我县自然资源丰富,特色产品种类多、品质优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将有利于我县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全县加快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服务民生、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基点,是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小康建设的战略举措,是创新发展方式、创造新的创业与就业形态、建设幸福美丽新民和的现实需要。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资源,协同推进。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导、推动和企业在推进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有关部门统筹规划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电子商务协调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政府、行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合力。
2.培育主体,营造环境。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应用主体,鼓励发展和引入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搭建多元发展的网络销售平台和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支持传统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产品安全、信用、物流等支撑体系建设,集中力量,下大气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3.以点带面,示范推广。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文环境等特点,在农牧业、物流、精准扶贫和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先行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试点,探索适合全县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形成独具特色的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模式。不断总结经验,提炼提升试点成果,完善健全示范推广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在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4.健全体制,持续发展。在大力发展和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不断探索解决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带来的新秩序、新规范问题,推动电子商务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确保电子商务科学、可持续发展,推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8年底,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和电商扶贫工作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新兴产业,力争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中小企业达到50%以上,9%以上产品销售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快递物流配送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电商服务点。
——大力发展以农特产品网上交易为切入点的电子商务,鼓励支持开办网店,推进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创新应用,力促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持续扩大,形成交易额快速增长,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的态势。
——重点发展以扶贫为目标的电商模式。即通过教育培训、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形式,帮助贫困户直接以电子商务交易实现增收,达到减贫脱贫效果。特别是把贫困户、残疾人等帮扶对象和精准扶贫对象作为培训重点,帮助掌握电商知识,全力帮助贫困户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让其直接变身为网商,从而达到减贫脱贫效果。
——着力打造县级电子商务综合应用平台和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度和市场辐射力明显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力逐步增强,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建立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政策和标准体系,创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及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信用、认证、支付、物流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安全可信、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2.阶段性目标
——力争到2016年底,全县建成50个村级服务站点,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取得初步成效,3%以上产品销售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
——力争到2017年底,全县累计建成100个村级服务站点,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成为常态化,6%以上产品销售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
——力争到2018年底,力争完成全县150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9%以上产品销售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9%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实体服务站建设后,确保服务能力覆盖各乡村。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为全面加强全县电子商务服务管理工作,尽快成立全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组建全县电子商务协会。整合信息化服务、电子商务协会、网商(网店)、供应商(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物流、仓储、金融、通讯、市场、快递及其他服务商等各类资源进入平台,形成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发展格局,发挥辐射示范作用。选择应用民和和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和农合供销电商服务有限公司等电子商务规范化水平高和代表性强的骨干企业,研究推广成熟运作模式和优秀解决方案,带动县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推动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尽快实现全县农副产品、家电产品及其他生产生活产品网上交易。
(二)着力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一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优化网商发展环境,推动创建网商发展聚集区,全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或外出务工返乡青年、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村干部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壮大网商队伍。由县电子商务管理中心负责,积极引进阿里巴巴集团农村淘宝、天猫、京东集团等电商企业,并以民和和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和农合供销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为主,整合邮政、圆通、韵达、顺丰、天天等快递公司,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二是加快创业园建设步伐,积极发展“互联网+”模式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及高新技术人才,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全力促进网店变网商,使“创业团队”、“家庭网商”向管理先进、设施完备、制度完善的现代电子商务企业转型。积极打造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网络零售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网络零售企业,重点扶持筛选一批优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促进示范企业率先发展壮大。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通过“青洽会”、“清食展”“商品大集”等活动,全力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力量吸引一批知名电子商务运营企业落户民和,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电商业务,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
(三)着力提升网络商品保障能力。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扶持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围绕高原生态农牧业、特色产品加工业、旅游和民族手工艺品等优势产业,加快土特产品商标注册,在现已注册的1家中国驰名商标(青海著名商标)、3家青海名优特新产品商标的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底,新增加中国驰名商标、青海著名商标、青海名优特新产品商标10家。大力研发推出系列产品,并积极开展省内特色产品营销,全力提升特色产品网货供应保障能力。认真编制我县特色产品目录,设立“民和特产网上行”窗口,扩大影响力,并结合农畜产品特点,建立产供销为一体的民和特产网络销售体系。
(四)着力推进电子商务网络建设。鼓励、支持通信运营商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加快实现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为农村网店和遍布城乡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络支撑。力争到2016年底农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50%,到2017年底农村宽带覆盖率达80%,到2018年底全面实现农村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的引进、研发等工作,整合工业和商务、农牧、科技、扶贫开发、供销等信息资源,逐步建成民和大数据中心,为电子商务乃至政府决策、各行业发展提供全面、精准、迅速的数据贮存、检索、处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培育和引入电子商务技术服务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开发、信息处理、数据及网站托管、运营和管理等外包服务。推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应用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在公共事业、交通旅游、就业家政、休闲娱乐、市场商情等领域,发展移动支付服务、便民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鼓励企业建设移动电子商务公众服务平台,提供移动电子商务服务,推动企业开展安全芯片、支付手机、智能读卡设备等移动电子商务核心产品的广泛应用。
(五)着力加快物流快递和仓储服务业发展。重点在乡镇逐年规划建设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成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服务,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尝试推行物流企业与村网店互通、依托城乡公交捎带等模式,加强对农村网店的快递物流保障和支撑,确保2018年底,将民和和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和丰德生态有限公司、县邮政公司发展成为农村电商服务点物流配送企业,切实提高全县物流配送、仓储等服务功能。加强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数据库系统的互联互通,增强物流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协同性。
(六)着力开展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外出考察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利用全县大中专毕业生众创中心,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及返乡青年电商创业引导、培训支持力度。县职业学校、人事就业、农牧科技、扶贫供销、团县委等部门及各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以培养电子商务实践操作人员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和实训操作培训。2015年底前,对已确定的50个村级服务站电商负责人完成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吸引省内外高校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到民和电子商务企业就业,充实全县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队伍;2016年底以前,确保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电商专业人才。
(七)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创新发展电子商务,增强电子商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城镇功能提升和合作交流的促进作用。推动传统农牧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艺品企业整体应用电子商务,加强电子商务网点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超市、农畜产品加工、餐饮企业及酒店对接,开展网上交易,促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旅游电商模式,全力助推旅游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交易,推进通过电子商务开展工业品采购。依托县电商平台、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乡村电商网络站(点)等,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125个贫困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开展企业认领贫困村和电商扶贫。大力推动公用事业相关单位应用电子商务,实现水、电、气网上缴费,进一步实施社会保障、医疗、旅游、交通等服务的“一卡通”工程,逐步扩大电子商务在综合服务中的应用范围。
(八)着力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指标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运营,实现信用信息统一、互联互通。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交易诚信档案,加快形成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发展在线信用服务,逐步改善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加快培育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电子商务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活动,开展可信交易保障服务试点。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机制。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发挥电商协会等社会行业组织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形成适于网络交易的行业自律和权益保障机制,培育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技术研究、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组织部、工业和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开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科技局、文化旅游体育局、统计局、供销联社、团县委、国税局、地税局、各国有银行、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及22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工业和商务局下设办公室,工业和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县协调、乡镇负责、村社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各部门分工意见以及金融贷款服务、电商孵化园、注册登记、快递物流发展、人才引进与培训、工作推进考核、电商扶贫、网货质量监管和开发的政策措施,整体联动、协调推进。
(三)加强财税扶持。从2016年至2018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电商发展引导资金,采取奖补和贴息的形式,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撬动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投入。各部门要积极争取落实电商发展专项资金,对发展电子商务有成效的企业和单位,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配套服务业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税务部门要积极做好跟踪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政策。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民和新闻网、县电视台、部门网站,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干部通过QQ群、微信朋友圈以及搜索引擎、微博、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民和特色产品,提升特色产品知名度,宣传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同时,结合大型节庆活动,积极宣传推动民和电子商务发展。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推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按照“以网管网、以法管网、以信管网”的总体思路,创新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快速、规范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农特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网络销售经营主体、网销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加大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传销、网络欺诈、网络不正当竞争以及利用网络营销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信息、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经营秩序,净化电商营销环境,完善电商消费维权机制,促使电子商务创业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营销统计,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积极进入限额以上企业,推进电子商务统计信息综合利用和监测。
(六)完善工作机制。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电商扶贫工作为主,县委组织部确定具体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目标考核办要强化对各部门、各乡镇在落实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督查、督办,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政策,努力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民和县委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