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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
77365.net:http://www.gshhsd.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10/31 16:17:58    

 

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16〕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服务三农,立足当地,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交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传统产业与电商产业互动融合,加快传统农牧业产品向“质量标准、产品认证、追溯监控”体系健全的品牌商品转型升级,打造县域电商服务业,促进实体经济加速转型升级,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新的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政府主要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电商、供销、邮政、金融、快递、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主体地位。

(二)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推进机制。

(三)整合资源,扩大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流通资源和电商资源,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推动流通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网上交易;发挥好第三方配送作用,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积极推进流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四)突出特色,以点带面。民和是全省人口大县、农业大县,且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积极依托“民和模式”“黄河彩篮”等有利条件,以40万亩全膜玉米、家庭牧场2000户、温棚320栋、标准化菜田1.5万亩为基础,年产粮食30.81万吨、油料1万吨、蔬菜11.24万吨、肉类1.53万吨、牛奶1.26万吨、羊毛674吨,重点支持“民禾”“民曙”等农特产品商标13个,认定无公害生产基地9个、农特产品20个、农特产品地理标志4个、“七里寺”矿泉水、“丰通”饲草和“绿之苑”獭兔被认定为青海省著名商标。同时,以喇家遗址、永录民俗博物馆等旅游景点为基础,以民和县特色旅游为亮点,全力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建成22个乡镇电商服务站,乡镇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100%;累计建成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行政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30%;2018年,累计建成156个村级电商服务点,行政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50%,全面完成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初步形成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

(一)建成县乡村三级电商网络服务体系。建成1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民和特色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22个乡镇电商服务站,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乡镇覆盖率达100%;156个村级电商服务点,电子商务服务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50%,形成县有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有电商服务站、村有电商服务点的格局,并积极整合现有物流资源,确保县级仓储物流中心到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点3天内完成配送。

(二)农产品电商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引导县内从事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重点加强马铃薯、蜂蜜、马营陈醋、人参果、牛羊肉、苹果、软梨、杂粮等农特产品和三川刺绣手工艺品及地方特色小吃进行品牌化建设,突出网络品牌营销,全面打造网络渠道销售体系。借助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及1号店“民和馆”、三农网、供销E家上线销售,培育1-3个品牌,主要包含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

 (三)扎实开展电商扶贫工作。重点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电商服务点,积极扶持本县电商企业,认真做好农产品上行工作,努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马铃薯、蜂蜜、苹果、玉米等农特产品销售难问题。同时,全力扶持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合伙人注册网店,全力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农特产品网络销售,确保电商为贫困户增收致富发挥积极作用。

(四)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以电子商务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引导传统优势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推进实体经营和网上经营有机融合,力争到2018年底,电子商务交易额累计达6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率30%以上;农副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络销售额形成一定规模,同比增长50%以上。

(五)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激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加大对电商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对有产业发展优势的电商企业提供办公用房,协调金融部门积极提供生产经营贷款和金融服务,加快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全面壮大县域电子商务企业群体,至少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企业和电商企业1家。激发全民参与电子商务发展热情,支持个体工商户、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借助电子商务自主创业,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群体发展壮大。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承接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区域分部,品牌带动全县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

(六)健全完善县域电商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和质量体系标准认证,综合运用多种网络技术、条码识别等前沿技术,实现对农业生产、流通过程的信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的追溯管理、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条形码标签设计、打印、基于网站和手机短信平台的质量安全溯源等功能。同时,通过购置冷链储运设备,建成县级生鲜产品库,配套乡村冷链运输线路,建设县域电商冷链物流体系。组建电子商务协会,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信息的对接和共享,实现信用信息同一、互联互通。依托县电商服务中心,扶持、引进、培训、研发、设计、美工、摄影、营销、物流专业公司入驻,为县域内电商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为上线产品进行品牌化包装和营销。

四、重点任务

(一)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形成完善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对网购商品进行乡镇、村电商服务站配送;建设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确保网购货物送货到家;同时,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对上网销售农产品进行分拣、包装等初加工后,转送至县电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商标、包装后上线销售。支持国内知名仓储物流、快递企业落户,加快完善物流配送服务,切实解决县城到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完善电子商务培训服务体系。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普及电商基础知识,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培育一批掌握网上操作技能的电商技术人才队伍;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展开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同时开展网上电商基础普及免费培训,适当放大培训面,培养实用性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农村电商公共宣传,针对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及网络培训,加强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力争基础普及性培训和增值培训累计10000人次以上。

(三)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全县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网络建设投入,扩大网络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面,农民宽带使用率达到50%以上,切实降费提速,提高网络服务水平。依托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O2O体验店,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开展名优农产品网销设计、包装和推广等服务。全县乡镇及村电商服务站建立线下实体店体验模式,承担线下体验功能,实现“一网多用、一店多用”,通过服务站多方面宣传本地产品,并进行线上线下销售,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

(四)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体系。围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认证,开展农特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重点在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客户之间,利用电商服务中心平台集聚优势,实现供应链环节中各企业的信息沟通、数据互换和协同工作,打造特色电商产品完整供应链,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以“民和特色馆、线下体验店”建设为核心,创新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农特产品,重点加强马铃薯、蜂蜜、马营陈醋、人参果、牛羊肉、苹果、软梨、杂粮等农特产品和三川刺绣手工艺品及地方特色小吃进行品牌化建设,突出网络品牌营销,全面打造网络渠道销售体系;通过专业公司运作,对农特产品形态、深加工、产品包装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在确认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为非标农产品品牌背书,提高我县农特产品的信誉度,加大农产品上行力度。

(五)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动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和组织,充分利用村电商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完善农村配送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网络消费环境,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展农产品市场,运用微信营销、微博营销等电子商务营销手段来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具备网超条件的O2O展示展销中心,通过农旅结合,开展营销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文化旅游”模式,结合“喇家遗址”“民俗博物馆”“纳顿”“七里药泉”“桃花源”等资源,不断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与电商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电商旅游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1月)

1、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手机短信、微媒体、印发资料、动员会、座谈会、文艺演出、宣传车、墙体广告、车体广告、横幅、宣传牌、LED等形式全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内容,努力营造浓厚氛围,确保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2、认真调查摸底。一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民和农特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二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包括物流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电子商务交易额、本地网购情况以及基层服务网点数据等。

3、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成立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4、正式全面启动。召开“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动员大会,正式启动示范工程。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9月)

按照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规范要求,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示范县建设承办单位,整合县、乡镇及村电商物流配送资源,完成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并高效运营;加强电商培训工作,县工业和商务局、团县委、科协、就业等部门牵头,各乡镇、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动员返乡创业大学生、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等群体参加电商知识培训工作;强化农村电信、移动宽带普及工作,全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70%;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工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奠定基础。

(三)全面铺开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5月)

实现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解决农村电商配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计划持续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人次达到10000人次以上;建立全县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持续开展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工作;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任务,并认真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自查评估工作,积极准备中期评估工作。

(四)整改提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工业和商务局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具体要求组织开展自查,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工作方案进行电商服务站点的整改提升,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达到178个,民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同时,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保持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汇总,持续开展查漏补缺,做好接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局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

依据商务部、财政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省级考核评估办法,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善的经验模式,做好迎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局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估。

六、财政资金安排和扶持政策

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分两年投入。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报县政府审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电子商务的宣传推广、扶持、奖励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上成立以县长任组长,以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主管商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商务局;各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县协调、乡镇负责、行政村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商务、财政部门是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取得实效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要认真抓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工作方案》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将《工作方案》和资金安排情况在77365.net网站公布,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定期汇报督查制度,县工业和商务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与项目管理工作,保证示范项目资金安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阳光运行。

(四)加大政策配套。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负责状况,适时制定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扶持。

(五)完善工作机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目标考核办要强化对各部门、各乡镇在落实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督查、督办,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政策,努力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