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王桂萍)7月24日,海东市召开脱贫攻坚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培训会。旨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弄清楚两项政策的差异性和共性,进一步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我市贫困地区脱贫步伐。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青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农村低保制度是国家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困难群众提供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是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首要的民生工程,通过国家政策帮扶,促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性战略目标。今年海东市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700元,高出脱贫标准线168元,农村低保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两项政策的有效衔接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要求,要确保到2020年全市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在组织领导上再落要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培训会精神,研究本县(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分解,列出时间表、任务图,把工作摆清楚、把措施落实好,把两项政策衔接工作做到位。参与民政低保、扶贫开发工作的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职责,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标整改、全面推进,确保精准高效、工作有力;要在政策衔接上再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的动态管理,各乡镇要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和日常生活情况;要在宣传引导上再落实。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医疗机构、村(社区)公示栏等平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让低保和脱贫攻坚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要在督导考核上再落实。市、县(区)两级政府要严格审查低保、扶贫对象,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操作程序,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瞒报、假报家庭真实情况骗取低保(扶贫)资金的,要及时追回,重新确认,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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