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地区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组成与职责
2.2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 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
2.4 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5 县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及职责
2.6 县城供水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7 海东地区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框
3 预警和预警机构
3.1 监控机构
3.2 检测网络
4 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4.2 情况报告
4.3 应急响应
4.4 应急支援
4.5 新闻发布
5 应急保障
5.1 指挥保障
5.2 通讯保障
5.3 装备保障
5.4 培训演习
6 应急终止
6.1 终止程序
6.2 后期处置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
7.5 预案的生效
8 附录
8.1海东地区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8.2 海东地区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
1 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负责制。建立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的城镇供水系统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2.2 统筹安排、分工协作。以城镇为主体,统筹安排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供水企业、咨询机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预防工作。地区建设局按照行署规定的职能,根据事故发生地情况从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方案方面提供支持,协调区内其他县对口力量提供帮助;指导各地城镇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开展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
1.2.3 突出重点、长效管理。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行政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 指挥部组成
2.1.2 指挥部责任
2.2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2.1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地区建设局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建设局建设科科长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2.2.2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2.3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2.3.1 办公室
2.3.2 建工科
2.3.3 建设科
2.4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5县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及职责
2.6各城市供水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7海东地区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见附表)
3 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 监控机构
3.2 检测网络
4 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4.1.1 城市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当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1.2 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由当地职能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2 情况报告
4.2.1 基本原则
4.2.2 报告程序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③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⑤事故的简要经过;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⑦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⑨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⑩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 应急响应
4.3.1 分级影响
4.3.2 响应程序
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搜集工作;
④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⑤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3 在应急响应期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4.4 应急支援
4.4.1 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由组长带队,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选派专家对处理供水系统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专报。
4.4.2 城市供水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通知供水影响地区的群众和单位,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收集证据。
4.5 新闻发布
5 应急保障
5.1 指挥保障
5.2 通信保障
5.3 装备保障
5.4 培训演习
5.4.1 应急培训与演习
5.4.2 宣传教育
6 应急终止
6.1 终止程序
6.2 后期处置
6.2.1 指挥部工作
6.2.2 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1.1 城市: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7.1.2 供水设施:指用于取水、净化、送水、输配水等设施的总称,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自建供水设施。
7.1.3 公共供水设施: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1.4 自建供水设施: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生产、生活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的用水设施。
7.2 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7.4制定与解释
7.5 预案的生效
8 附录
8.1海东地区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王国林
|
地区住建局
|
局 长(组长)
|
8613081
|
13309728907
|
李玉学
|
地区住建局
|
副局长(副组长)
|
8615934
|
13909728559
|
陈兴太
|
地区住建局
|
新农办副主任
(副组长)
|
8616362
|
13309720336
|
吴青芬
|
办公室
|
主任(成员)
|
8612125
|
18997428288
|
冀永萍
|
建工科
|
科长(成员)
|
8612624
|
13139110618
|
张 卫
|
建设科
|
科长(成员)
|
8612624
|
13997020427
|
张志钢
|
房地产科
|
副科长(成员)
|
8612624
|
13897220680
|
芦建刚
|
村镇科
|
副科长(成员)
|
8616608
|
13519728308
|
徐登霖
|
地区质监站
|
站长(成员)
|
8616076
|
13909720240
|
魏生祥
|
地区定额站
|
站长(成员)
|
8617007
|
13909720921
|
范炳华
|
威华监理
公司
|
董事长(成员)
|
8611387
|
13909720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