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宗旨,增强防灾避灾意识,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监测,加强险情排查、预防预警、搬迁避险和检查监测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措施的落实,加大防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群聚集地作为防治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对有重大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专职群测群防责任人、给予适当补助。
(二)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要做好监测工作,准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县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国土、住建、水务、交通、民政、卫计、工业和商务、公安、教育、气象、电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及预防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水务局:负责因施工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在排查基础上,分类予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警示预告,提出应急措施,减轻和控制因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灾情。
县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业和商务局、公安局:负责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异常天气的观测和预报,发现重大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县电信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灾害后应急通信和交通畅通,保障救灾物资、药品、食品的运送。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清查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灾避灾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制定中小学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和治理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编写本行政辖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签定防灾目标责任书,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我县地质灾害类别及预防重点区
(一) 地质灾害类别。我县地质灾害仍以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全县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川口镇、新民乡、李二堡镇、巴州镇、马营镇、西沟乡、隆治乡、古鄯镇、大庄乡、满坪镇、前河乡、转导乡、甘沟乡、杏儿乡、总堡乡、中川乡、官亭镇、峡门镇、松树乡、祁连山水泥厂。
(三)地质灾害点重点预防地区。
川口镇:二道沟滑坡,危及驮岭行政村。白马庙滑坡灾害点,危及白马庙6户群众住宅。红卫村九社滑坡,危及4户群众住宅。大庄村下杨家社滑坡,危及4户群众住宅。山城村二社滑坡危及4户群众住户。
巴州镇:巴一村西范沟泥石流,危及沟口居民住宅学校及公路。
隆治乡:三家圈滑坡;后山村阴坡圈滑坡。
西沟乡:下会滑坡;马家河滑坡;中咀沟泥石流。
古鄯镇:三岔村一社不稳定斜坡,危及农户住宅。
马营镇:洒达庄泥石流;米家沟崩塌;合合社不稳定斜坡。
中川乡:河东村泥石流;虎狼城白家寺沟泥石流。
官亭镇:沙窝沟泥石流,危及鲍家、寨子村;张家滑坡,危及光辉村十三社。
杏儿乡:卡洒哇村土木其社不稳定斜坡;卡洒哇上下社泥石流;大庄村一、二社潜滑灾害。
甘沟乡:咱干村泥石流灾害,危及上庄社;东山村五、六社滑坡灾害。
李二堡镇:龚家庄一、二、六社泥石流灾害。
转导乡:中湾村滑坡灾害;陈家沟滑坡
峡门镇:石家庄泥石流;淌水沟泥石流;李家庄村河沿社滑坡。
祁连山民和水泥厂:娄子沟泥石流灾害,危及109国道、本厂生产设施。
川官公路:巴州至古鄯段,古鄯镇七里河段,甘沟乡咱干村段,官亭镇鲍家至寨子段。(为泥石流灾害)
109国道:祁连山民和水泥厂至县铁北侧山沟滑坡灾害。
五、重点防范期限及保障措施要求
(一)重点防范期。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月份,因此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为重点防范期,一旦出现阶段性强降雨,各级有关单位和乡村级责任人,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保障措施。一是县级与各乡镇、厂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与灾害所在地的村级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乡镇年内认真组织排查,对所辖区内灾害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二是重点防范期限内各成员单位及地质灾害重点区的乡镇、村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三是建立县、乡镇、村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确保预警预报系统运行畅通,将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四是群测群防人员要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进行观察和巡测。五是乡、村一级对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按灾害程度建立报告制度,对出现特大、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或险情进行第一时间报告,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六是对在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中出现防范不力、失职渎职,发生严重后果的,按《地质灾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六、地质灾害预警信号、人员转移路线
地质灾害以信号发布责任人的喊声或锣声、广播等确定为预警信号。各乡镇要对本地区地灾点认真排查,提前确定应急安全预警信号和人员撤离路线,严防临危混乱,造成次生灾害发生,做到危险时刻闻警而动、扶老携幼、听从指挥,按指定撤离路线迅速有序的撤离危险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汛前年度防灾预案编制,严格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险(灾)情速报,全面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强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和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应急避让减灾措施。要根据气象预防预警信息,迅速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搬迁避让等应急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明确部门具体责任,把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的长期监测和应急防灾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汛前检查布置、汛期排查落实。对已确定的全县19个乡镇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要层层落实预案,将涉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的“明白卡”发至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手中,让受灾害威胁的村(居)民知道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的撤离路线。要加强水库汛期高水位库岸陡边坡稳定性监(巡)测,及时预报库岸陡边坡失稳规模与危害对象及范围,避免库岸滑坡涌浪对库岸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联系电话:县应急办 0972- 8581918
县防汛办 0972- 8522378
县民政局 0972- 8512500
县国土局 0972- 8535301 853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