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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民和县总堡乡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总堡乡人民政府:

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对北山乡等20个乡镇2017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给予批复的请示》(民扶局〔201711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2017年民和县总堡乡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年民和县总堡乡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

二、项目建地点

总堡乡高家、垣坡、申巴、总垣、中垣、三垣、三家、占沟、总堡、台尔哇10个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共有5大类:养殖业、种植业、运输、商业零售、资产收益。

(一)养殖业。扶持家庭牧场73291人。其中扶持养羊户59户,237人,农户自建砖混结构畜棚120平方米,青贮池50立方米,户均购进6月龄基础母羊20只,共计1180只;扶持养猪户14户,54人,农户户均自建砖混结构畜棚120平方米,户均购进生猪30头,共计420头。

(二)种植业。扶持露天蔬菜(娃娃菜)种植29人,种植面积45亩,人均5亩;扶持马铃薯种植2875人,种植面积375亩,人均5亩;扶持蚕豆种植27人,种植面积35亩,人均5亩;扶持胡麻种植16人,种植面积30亩,人均5亩;扶持药材(黄芪)种植12人,种植面积5亩,人均2.5;扶持苗木种植14人,种植面积10亩,人均2.5亩。

(三)运输业。扶持购置三轮车运输516人,购置三轮车5辆。

(四)商业零售扶持开百货店、食品店、服务店621人,开设店面6处。

(五)资产收益。扶持1237人,将19.98万元入股到高家村花菇种植大棚,与合作方签定入股分红协议书,年底按10%收益率分红。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02.62:养殖业投资310万元,占总投资的77%;种植业投资52.38万元,占总投资的13%;运输业投资8.64万元,占总投资的2.15%;商业零售11.34万元,占总投资的2.8%;资产收益总投资19.98万元,占总投资的5%

(二)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02.61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2.72万元,占总资金的62.77%;农户自筹(包括产业贷款)149.89万元,占总投资的37.23%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20171月至12月。

六、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项目扶持的131468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项目区产业结构得到调整,项目户户均建成一项以上长期、稳定增收项目,为项目区和贫困户的长期稳定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运行机制

家庭牧场项目实行分户建设、分户经营的生产经营机制。资产收益项目户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和10%收益率自愿与中川养驴合作社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

八、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

2.严格按照此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期限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并对项目进行公开、公示。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格资金管理程序和资金管理措施,严禁将项目资金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挪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贫困户增收。

4.项目实施结束,完成乡级自验后申请县级验收。

附件:2017年民和县总堡乡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2017年6月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