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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 长马维忠: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副县长纳进云: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财政、税收、金融、国土资源、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移民安置、机关事务管理、应急、防震减灾、政府法制、地方志、档案管理、信访、行政服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地震局、法制办、县志办、信访局)、财政局、金融办、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办公室、移民安置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税务局、人行民和支行、邮政储蓄民和支行、工行民和支行、建行民和支行、青海银行民和支行。

副县长杨叶新:负责卫生、计划生育、对口帮扶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口帮扶工作。

副县长陈建宏:负责工业、商务、招商、民族宗教、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供电公司、工商联、烟草专卖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

副县长李? 军:负责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和建设、新农村建设、交通运输、调查统计、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交通运输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

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县长王明芳: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务输出、机构编制管理、农牧、扶贫、供销、科技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服务局)、农牧局、扶贫开发局、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供销联社、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县委组织部、总工会、团县委、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气象局、保险公司、农行民和支行、农发行民和支行、民和信用联社。

副县长李国强:负责公安、司法、文化、旅游、体育、民政、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社区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海西诺木洪河东农场民和籍农民管委会、文化旅游体育局、民政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委政法委、宣传部,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妇联、残联。

副县长韩生军:负责林业、水务、城市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教育方面工作。

分管县林业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教育局。

副县长梁东峻:负责广播电视方面工作,协助陈建宏同志抓好工业、商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广播电视局。

副县长王明科:协助纳进云同志抓好税收方面工作,协助王明芳同志抓好扶贫工作。

李国强同志挂职期间,纳进云同志负责公安、司法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韩生军同志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方面工作,分管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县委宣传部;陈建宏同志负责民政、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社区事务方面工作,分管县民政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武装部、妇联、残联。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纳进云、杨叶新、王明芳、王明科同志互补,陈建宏、李军、李国强、韩生军、梁东峻同志互补。互补副县长均不在时,由马维忠同志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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