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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参加2011年全区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办〔2011〕187号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参加2011年全区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项目 洽谈Δ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民和县参加2011年海东地区
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会实施方案
按照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2011年10月26日至28日在平安举行以“聚焦海东、携手共建、开放合作、共谋发展”为主题的海东地区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会。为切实做好我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长:沙德林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安永辉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朵海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曹云泰  海东工业区民和工业园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办、发改局、经商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财政局、文广局、旅游局、金融办。

 

  (二)职责分工

 

  1、政府办负责日程安排、相关文稿起草、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2、由县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并负责提供拟重点推介项目和投资洽谈项目的相关资料。

 

  3、县经商局牵头负责印制招商引资项目册和项目的推介及相关项目的签约活动;负责设计展厅布置及投资商邀请(邀请人数50人左右)工作。

 

  4、县旅游局负责推介民和县旅游投资项目和产品展示,做好讲解工作;发改局负责介绍基础设施项目;民和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介绍工业项目;经商局负责介绍招商项目。

 

  5、县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保障工作。

 

  6、县委宣传部和文广局负责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二、推介洽谈活动参会人员

 

   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发改、经商、农业、畜牧、水利、住建、财政、旅游、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被邀的投资商。

 

  三、推介洽谈内容及议程

 

  (一)推介洽谈内容:民和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洽谈。

 

  (二)议程:10月26日上午在海东会议中心报告厅参加开幕式、观看海东区情宣传片、投资商对接项目;10月26日下午组织投资商到项目点考察项目,并召开相关部门及领导座谈会;10月27日继续组织投资商考察洽谈项目;10月28日签约项目参加闭幕式。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14日—10月20日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整理确定重点项目推介及签约项目、邀请投资客商。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21日—10月22日组织相关单位实地察看参会现场,制作规划展板、印制招商项目册等。

 

  第三阶段:2011年10月23日—10月28日组织现场布展、项目推介和洽谈。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精心准备。积极参加本次全区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会,是集中展示我县投资创业环境的重要平台,也是创新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行方式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活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本次重点项目推介暨投资洽谈会筹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务于10月20日前完成组织邀商和项目对接工作,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安排专人跟踪落实,争取在会上签约。

 

  (三)密切协作,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认真做好会议各项筹办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对重点推介的项目和投资洽谈签约的项目必须做到项目谋划到位、投资落实到位、跟踪服务到位,提高项目签约率和履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