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东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东政[2018]25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县土地调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在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做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是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也是推进城市建设、服务和保障城市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的基础条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如期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各项目标任务。
二、调查对象和具体内容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工作的需要,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县域内全部国土。调查主要内容为: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三、调查时间节点安排
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间安排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以2019年12 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年1月至2019年6 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 年下半年,完成全县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县级成果验收并向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汇交。
2020 年,汇总形成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部署完成调查工作验收、入库工作,建成县级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四、调查工作经费保障
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根据所承担的调查任务,由县财政根据需要安排,保证土地调查经费足额到位。
五、调查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此,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贵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县级调查实施方案和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络员制度,凝聚工作合力,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切实明确责任分工。本次土地调查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的工作进度和调查成果质量负责。根据省上要求,省级负责全省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市、县区负责组织开展本级土地调查具体工作,对本级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县本级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统计局负责处理。县发改、民政、住建、水务、农牧、林业、环保等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涉及发展规划、民政勘界、城乡规划建设、水利、农牧业、林业用地、生态保护等方面资料。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法依规,切实确保成果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调查队伍的监管。按时报送调查数据,任何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确保本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真实、可靠、准确、完整。
(四)多措并举,切实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本次调查各阶段工作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大意义、调查内容及工作要求,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土地调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民和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民和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纳进云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祁延虎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甘子成 县财政局副局长
冶桂兰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武靖邦 县民政局副局长
辛有平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庆林 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王启龙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杰仁 县农牧局副局长
尹国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生敖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冶桂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