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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财政涉农补贴简介
77365.net:http://www.gshhsd.com    来源:    时间:2012年04月01日    

 

2011年财政涉农补贴简介

 

 

 

一、种粮直接补贴。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对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15.2元。

 

  二、农资综合补贴。对执行新机制后成品油提价影响农民(农场)在内的部分社会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增加的支出,由政府给予补贴,补贴对象为享受粮食直补的农民和国有农牧场。补贴标准为每亩19.8元。

 

三、农作物良种补贴。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给农民(农场职工),每亩补贴10元;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00元。

 

四、能繁母猪补贴。对能繁母猪规模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进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头100元。

 

五、退耕还林(草)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按退耕还林(草)面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前8年每年每亩160元,8年后每年每亩90元。

 

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牧区贫困居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海东地区分三个补助档次。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在94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助1400元;人均收入在940-1140元之间的,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人均收入在1140-1325元之间的,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七、农村孤儿生活保障金。2010年1月起,对全省社会散居的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600元,对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000元。同时,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元。

 

八、农村五保户补贴。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居民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02元。

 

九、农村高龄补贴。对农村年满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进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80-89岁老人每人每年48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年72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

 

十、新农合补贴。2011年起,全省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为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60元,农牧民个人缴费为40元。参合农牧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省、州(地)、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60%、70%、80%、90%,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十一、新农保补贴。参加新农保的农牧民年满60周岁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55元;16至5 9周岁的参保农牧民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按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农牧民自愿缴费,财政对个人缴费给予30元至50元的补贴;对重度残疾人财政按100元的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并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

 

十二、家电下乡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从2011年1月1日起,将现有的家电下乡十类产品(彩电、冰箱及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力锅)的补贴标准由按产品销售价的13%提高到20%。

 

十三、摩托车下乡补贴。对购买摩托车的农牧民,财政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注:该政策执行至2013年1月3 1日)

 

十四、农机(具)补贴。2012年按全省购机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省内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谷物联合收割机、小于25马力大于18马力的非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微耕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大蒜收获机具、免耕播种机具、深松机实行省级资金叠加补贴,补贴比例为30%-60%。

 

 十五、计划生肓奖励金。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民家庭每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年满55周岁,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农牧民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奖励920元,直至亡故。对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直至亡故;对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补助960元,直至亡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