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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77365.net:http://www.gshhsd.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2/11 16:34:04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局属机关
1、办公室: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卫生安全保卫、督察督办局属各单位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
2、依法治县办:制定下发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和学法计划、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审定各乡镇申报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制定普法总体考核验收标准、认真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动员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认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针对性地举办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基层股:负责协调基层司法所。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参加政府、人大、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业务、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做好“两劳”人员的出狱登记人员分流,协调安置等工作;对交接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日常管理、教育、考核、奖罚、解矫工作。
4、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保全证据 (9)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10)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11)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5、律师事务所:(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6、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法律援助申请人,解答法律咨询,接受上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人民法院的指定或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法律援助业务;向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报告重大、复杂的法律援助申请;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受理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委托,及时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
(二)派出机构
设立官亭、中川、甘沟、满坪、大庄、古鄯、西沟、北山、川口、马场垣、巴州、新民、李二堡、核桃庄、松树、马营、隆治、转导、总堡、峡门20个基层司法所。
各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