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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主要职责
77365.net:http://www.gshhsd.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2/11 11:30:4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草拟本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县性社团的跨县、区域社团、涉外社团及市民政局委托本县管理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报批、褒扬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七)负责城镇的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社区建设协调工作。
(八)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会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居(村)委的撒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镇界行政区划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负责指导婚姻登记、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对流浪、乞讨等7种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救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组织和筹划工作;负责福利资金的投放和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监督;做好福利彩票市场管理,维护彩票市场正常秩序等工作。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