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障性住房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达到今年政府安排的竣工入住条件任务,使农户按期入住。经我局开会商议,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确保此项工程于6月30日全面竣工验收(含室外工程)交付使用。
二、一层楼地面工程,为防止房心回填土下沉,造成地面塌陷,房心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后设置ø8钢筋网片,经甲方代表及监理验收后,方可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
三、史纳片区各施工企业按补充的施工图必须做好室内地沟施工。
四、外墙涂料、门窗型号及颜色、屋面瓦颜色及型号按设计图纸要求规范统一。
五、各施工企业尽快安排人员抓紧组织室外工程建设。
六、各施工企业必须按设计图内容施工,不得漏项。
各监理单位尽职尽责,随时抽查工程质量及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安装材料的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项工程竣工验收时达到标准。
民和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3月13日
报:住建局
送:质监站、各施工企业、相关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