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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主要职能
77365.net:http://www.gshhsd.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2/6 16:06:20    
主要职能
民和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1982年6月,核定县统计局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性质为全额预算的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
6、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7、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青海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