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环境保护局下设一室两站:局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理站
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环保中、长期环保规划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的环保计划;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负责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检查与监督。
环境监理站主要职责: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把关;负责新、扩、改工程的选址、审查,建设过程中的检查与监督和工程竣工后环保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创建工作;负责对限期治理项目的检查与监督。开展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征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调处环境问题及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生态环境监察等工作。
环境监测站职责: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开展环境监测服务与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