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第4号令,《海东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海东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到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共93项,其中74项已于2014年9月承接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本次承接19项,现予公告。
附件:民和县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