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青扶局〔2017〕186号)、《关于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和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民扶局〔2017〕248号)、《关于转发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民扶局〔2018〕4号)文件要求,按照《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规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入户核实、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复核,全县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4户12人,贫困人口自然减少7人,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972-8522034
附件:民和县2017年动态调整人员名单
民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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