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目前进入重点检查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重点关注扶贫、教育、卫生、交通、民政、水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执罚执收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单位。对有举报线索、日常管理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和以往巡视、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小金库”问题尚未整改落实的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现将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扶贫开发局、教育局、民和第一中学、民和第二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川垣学校、总堡乡中心学校、古鄯镇中心学校、古鄯中学、川口镇中心学校、峡门镇中心学校、核桃庄乡中心学校、马场垣乡中心学校、官亭镇中心学校、官亭中学、满坪镇中心学校、中川乡中心学校、马营镇中心学校、前河乡中心学校、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民政局、水务局、农牧局及所属单位、公安局及所属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及所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商务局、团县委、司法局、社会保险服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堡乡卫生院、古鄯镇中心卫生院、峡门镇中心卫生院、核桃庄乡卫生院、马场垣乡卫生院、满坪镇中心卫生院、中川乡卫生院、马营镇中心卫生院、前河乡卫生院、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法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残疾人联合会、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局、广播电视局、总堡乡人民政府、古鄯镇人民政府、川口镇人民政府、峡门镇人民政府、核桃庄乡人民政府、马场垣乡人民政府、官亭镇人民政府、满坪镇人民政府、中川乡人民政府、马营镇人民政府、前河乡人民政府。
为了畅通治理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掌握的“小金库”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举报,为确保举报个人信息绝对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事宜。举报电话:0972-8527680(财政局),0972- 8522029(审计局);举报邮箱:9964083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