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湟水河流域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力推进废旧厂房拆除、违建彩钢房拆除工作,川口镇党委、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民和县湟水河流域沿岸废旧厂房集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民政办〔2018〕60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下发的督办通知内容,我镇开展了湟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强力措施,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组建了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各包片领导为小组组长,村“两委”班子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组织镇、村两级力量,对我镇辖区内的所有违法彩钢房进行拆除,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一是共拆除小型废旧厂房7处,拆除总面积15237平方米并进行了覆土;二是拆除违法彩钢房43处,拆除面积16584平方米;三是查出违法建筑33处,现已拆除15处,对剩余的18户已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下一步联合城管局共同依法拆除;四是查出15家小型硅渣加工厂,下发停工通知书后,所有厂子都已关闭停产。对已查处的所有违法行为,按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分别已上报各部门。对去年已查出并关闭的8家沙厂、22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煤炭厂、6家砖厂进行了“回头看”检查,所有企业都已关闭停产,没有死灰复燃的现象。这次整治行动中,动用了挖掘机、装载机、装卸车等机械设备30余个台班,共拉运覆土2000方,投入整治经费81800元。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湟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的安排,继续加大工作整治力度,切实抓好我镇湟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我县城乡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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