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7365.net网网友在县长信箱留言“拉面经济奖补登记事宜”,现将高校毕业生拉面经济奖补登记事宜答复如下:
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文件《关于青海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其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其中:对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对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其中,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1万元;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其他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奖励5000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奖励2000元。
另外青政办〔2013〕14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2013年6月19日以后登记注册,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奖励。
此外青政办〔2017〕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规定,对在省内、省外登记注册拉面店的青海籍创业者,符合条件的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创业一次性奖励补贴,享受时间从2015年8月20日算起。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若马晓辉网友属于高校毕业生,于2014年12月29日在山东省日照市开办拉面馆,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话,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补贴。但要填写《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提供营业执照、招用人员及本人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高校毕业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复印件、1年内拉面店营业流水等资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调查属实,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民和县就业服务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