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转来官亭镇官东村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民和官亭镇官东村整体拆迁的相关问题”的督办通知收悉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由镇纪委工作人员立即对信件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2017年镇政府组织拆迁工作组人员挨家挨户登门劝签拆迁协议,然后2018年拆迁工作组怎么突然又叫停了,听说拆迁工作组都解散了是什么原因?”的问题
经查:该项目拆迁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没有“叫停”或“解散”一说。
2.关于反映“已经签署拆迁协议几个月的十几户到现在也未领取到拆迁补偿款。可是我咨询镇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电话中答复我签署协议的话一个星期内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拆迁款,请问是这样吗?”的问题
经查:初期签订协议的22户农户补偿款已发放到位,后经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标题必须与“民和县官亭镇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名称保持一致,之前以“官东安置区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为标题的协议需予以变更,故后期签订协议的农户需变更协议后才能发放补偿款,导致部分农户的补偿款延迟发放。
3.关于“请问农村是否有棚户区改造这样一说法?征收宅基地改个说法叫棚户区改造是否拆迁补偿就可以降低标准?政府财政压力就小了?”的问题
官亭镇系民和县重点建设集镇,在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之内,与是否降低补偿标准减少财政压力无关。
4.关于“官东村整村拆迁,除了17年街道看到的一纸征地通告外没有任何的其他相关文件,政府合法拆迁是否应该主动出示?没有拆迁文件或不出示拆迁文件是违法?(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希望能看到,谢谢!”的问题
经查:除征地通告外,还有包括《关于2015年喇家遗址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民发改【2015】26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321222016000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32122201600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3212220160002号)、《关于民和县喇家遗址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民国土资民发改【2016】114号)等相关文件。各拆迁组与农户签订房屋补偿协议书时,均出示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了文件中涉及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优惠政策等有关规定,拆迁工作合法。
5.关于“民和官亭镇官东村整村拆迁有具体的时间表吗?如果有请详细告知,谢谢!”的问题
经查:民和县官亭镇异地搬迁安置点及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工程拆迁工作原本计划在2017年底完成,后因相关原因未能完成,计划将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二、处理意见和建议
建议信访结案。
官亭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