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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长信箱”李二堡镇窑洞村村民马夫良反映问题的答复
77365.net:http://www.gshhsd.com    来源: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根据对李二堡镇窑洞村一社村民马夫良所反映问题,二县民政局会同李二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详查,按有关规定,具体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如下:

一、马夫良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马夫良,男,回族,身份证号632122195309052817,住李二堡镇窑洞村一社205号,其妻马艾米乃,身份证号63212219530309252720183月前其2人享受特困供养救助,其孙马英超,身份证号632122199610070035,现在中国石油大学就读。其子于2006年因车祸身亡。

二、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经查,(一)马夫良2015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享受计划生育奖励补助1160/年及其他补助政策。20183月在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整工作中核查出马夫良有一女儿,其女有正常劳动能力,有履行赡养义务能力,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青政〔201691号)和民政厅文件《关于印发青海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1725号)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及其他有关规定,经镇人民政府审核,镇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县民政部门审批核准,马夫良和其妻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于201841日起取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终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建议乡镇人民政府主动核查家庭实际经济情况,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条件,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以上情况已反馈给马夫良。